循環標誌申請常見問題集
【申請資格相關】
Q1:誰可以申請循環標誌?
A1:只要是製造、輸入、販賣或提供具備循環特性產品或服務的業者,都可以提出申請。
Q2:什麼是循環特性?
A2:所謂的循環特性,是指產品或服務在設計或提供過程中,具備減少天然資源使用、單一材質可全回收、使用再生材料、可重複使用或可維修延長使用等性質,能有效提升資源效率並減少廢棄物。
Q3:目前第一批公告可以申請的品項有哪些?
A3:第一批公告品項共分為5大類、12個品項。分別為紡織品類、塑膠類、重複裝填之玻璃容器商品、循環服務類及無機材料類。
Q4:我的產品不在公告名單內怎麼辦?
A4:目前推動採兩階段進行。現階段僅開放公告品項申請,非公告品項開放申請的時間會另行公告,請持續關注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全 球資訊網與本網站。
Q5:申請循環標誌有甚麼效益?
A5:有取得循環標誌的產品及服務已納入115年度綠色採購績效評核,採購這些項目的公私部門可直接列入綠色採購成果,大幅提升 採購意願。
【申請與審查流程相關】
Q6:申請循環標誌需要準備哪些基本文件?
A6:業者申請時應備妥以下文件:
1. 申請書(以網路提出申請免附)。
2. 公司或商業、工廠登記或其他相關設立許可、登記、執照之證明文件。
3. 產品或服務的循環特性說明資料(技術規格中提及的認可文件)。
4. 產品或服務的營運實績證明。
5. 符合國家標準(CNS)之證明文件(若產品有訂定國家標準)。
6. 申請之產品品質、成分、運作、安全性及標示符合本部公告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、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及相關法規規定之證明文件。
7. 切結書(請用印單位大小章後掃描上傳)。
8. 其他經環境部指定之文件。
相關文件說明可參考循環標誌申請及使用指引。
Q7:需要將申請文件寄到哪裡?
A7:本申請採全網路傳輸提出,請使用本網站註冊會員後,於會員專區提出申請。
Q8:審查流程是怎麼進行的?
A8:審查主要分為「形式審查」與「實質審查」兩階段。如果是公告品項,審查僅採書面審查(形式審查)。
Q9:如果資料不齊全可以補件嗎?有期限嗎?
A9:可以補正,補正總日數累計不得超過90日。如果逾期未補正或無法補正,將會被駁回申請。
Q10:提出申請需要繳納規費或證書費嗎?
A10:第一年開辦不收取規費與證書費,歡迎相關業者把握機會提出申請。
【使用與管理相關】
Q11:申請通過後可以使用多久?可以展延嗎?
A11:循環標誌的使用期限為3年。如果期滿有繼續使用的必要,業者應於期滿前3個月至6個月內線上提出展延申請,展延期限同樣為3年,以展延1次為限。
Q12:拿到循環標誌後,後續需要配合哪些管理機制?
A12:使用者必須在每年3月底前,主動提供前一年度該循環產品的產銷數量,或循環服務的服務量;同時須配合官方不定期進行的產 品抽測與工廠/場所訪查。
Q13:如果公司改名或遷址了怎麼辦?
A13:取得標誌後,若僅變更公司名稱、所在地地址或負責人姓名,應於事實發生起30日內主動申請變更。
Q14:產品名稱或型號變更需要重新申請嗎?
A14:如果是產品名稱、產品型號,或是原本申請符合的認定條件有變更,則無法直接辦理變更,必須重新提出申請。
【相關網站】
第一批公告技術規格品項: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115/05/28公告技術規格(另開新視窗)
符合國家標準(CNS)之證明文件:國家標準(CNS)查詢與下載(另開新視窗)
環境部公告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: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公告毒性化學物質(另開新視窗)
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: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(另開新視窗)
循環標誌申請及使用指引:第一批公告品項5冊指引手冊(另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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